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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富技术(300128)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锦富技术锦富技术(SZ:300128)2025-08-04 09:15

报告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6]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6]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6] 报告内容 - 年度、中期、季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6][8] 重大事件披露 - 发生可能影响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应立即披露[11] - 重大事件包括大额赔偿责任、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等[1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1] 其他披露情形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9] - 公司变更名称、注册资本等应及时披露[13] - 公司发生应披露交易及重大事项应及时披露[13] 报告编制与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由高级管理人员编制草案,董事会审议,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18] - 临时报告由证券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并组织披露[19] - 向证券监管部门报送报告由证券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报送[19] 信息披露责任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24] - 证券部负责信息披露日常事务管理,由董事会秘书领导[24]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办理对外公布事宜[24] 保密工作 - 公司各层次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需与董事会签署责任书[27] - 公司董事等涉及内幕信息人员不得泄漏内幕信息和进行内幕交易[27] - 公司预定披露信息提前泄露等情况应立即披露[27] - 公司董事会应与信息知情者签署保密协议[27] - 公司其他部门披露信息有时间和内容限制[28] - 公司进行商务谈判等提供未公开信息需对方签保密协议[28] - 公司在股东会通报未公开重大信息应与决议公告同时披露[30] 违规处理 - 公司董事等对信息披露负责,失职会受处分[32]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需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34]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