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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胜股份(002824)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和胜股份和胜股份(SZ:002824)2025-08-04 09:15

对外投资审批 - 交易指标占比达10%且有金额要求报董事会审议[9][10][11] - 交易指标占比达50%且有金额要求报股东会审议[9][10][11] 项目监控与汇报 - 董事会办公室全程监控项目实施[14] - 项目有新情况5个工作日内向董事长汇报[16] 资金使用规定 - 不得用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股市[17] 委托理财要求 - 选合格专业理财机构并签书面合同[15] - 财务部专人跟踪资金情况[20] 监督检查工作 - 审计委员会和内审部门监督对外投资[16] - 内审部门检查岗位设置、授权制度和资金使用[17][19] 投资收回与转让 - 项目经营期满等情况收回投资[22] - 项目与经营方向背离等情况转让投资[25] 制度相关说明 - “最近一期经审计”指不超12个月的最近审计[27]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股东会批准后实施修改[27] - 制度解释权归董事会[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