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胜股份(002824) - 内部审计制度
审计部人员配置 - 配备不少于两名专职审计人员[6] - 设专职负责人一名,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6] 审计部工作汇报 - 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及问题,每年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3]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督导审计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实施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19] - 根据审计部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并报告董事会[19] - 监督及评估审计部工作时履行六项主要职责[11] 审计部工作内容 - 检查评估内部控制制度完整性,审计会计资料及经济活动[12] - 协助建立反舞弊机制,关注检查舞弊行为[13] - 配合审计委员会与外部审计单位沟通协作[13] - 建立工作底稿和档案管理制度,明确资料保存时间[17] - 至少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24] - 在业绩快报披露前进行审计[25] 内部控制报告 - 公司根据审计部、审计委员会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8] - 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形成决议[28]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审计委员会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8] - 年度报告披露时,在符合条件媒体和指定网站披露相关报告[28][30] 其他制度 - 建立审计部激励与约束机制,监督考核内部审计人员工作[32]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