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规则 - 公司期货及衍生品交易按制度决策、报告和监控,依风险承受能力定投资规模[2] - 期货业务以规避商品价格风险为目的,不得投机,不得用募集资金交易[2,3] - 套期保值业务对现货库存、购销合同等多种情况进行套期[4] - 商品期货在合法场所交易,衍生品可协议交易,持仓量不超现货量[5] - 期货持仓时间与现货承担风险时间匹配,以公司名义设账户,用自有资金交易[6] 组织架构 - 公司设期货及衍生品领导小组,由总经理等组成,总经理任组长[8] - 领导小组下设保值交易、结算、风控小组,负责交易执行和风险管理[8,9] 小组职责 - 期货及衍生品交易小组制订、执行套期保值方案并汇报[9,11] - 结算小组负责资金管理、会计处理和结算等事宜[10] - 风控小组拟订风险管理办法,监督交易并评估风险[12] 审议规则 - 预计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14] - 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14] 流程规范 - 每笔交易结束后,交易员1个交易日内传递交割单和结算单[19] - 期货及衍生品风控小组每季季终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报告[24] - 期货及衍生品业务档案至少保存7年[26] - 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套期保值业务决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28] 授权与备案 - 董事会授权期货及衍生品领导小组执行套期保值业务[16] - 交易授权书由公司总经理签发[17] - 期货及衍生品交易方案报经领导小组批准后报送董事会办公室、财务中心备案[19] 核算核对 - 会计核算员每月末与交易员核对保证金余额[20] 披露规则 - 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明确交易品种、保证金等并进行风险提示[29] - 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开展交易说明合约类别、风险敞口等[29]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达最近一年经审计归母净利润10%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9] - 套期保值业务出现亏损重新评估套期关系有效性并披露相关情况[40] - 披露定期报告时结合被套期项目情况全面披露套期保值效果[30] - 不满足套期会计条件但实现风险管理目标说明是否有效[30] 其他规定 - 下属子公司经批准进行套期保值业务视同公司进行[32]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32]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2]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2]
和胜股份(002824) - 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