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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胜股份(002824) - 子公司管理制度
和胜股份和胜股份(SZ:002824)2025-08-04 09:15

子公司定义与股东权益 - 全资子公司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投资且持股比例为100%的子公司[2]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全资子公司相关损失问题依法诉讼[8] 子公司管理规定 - 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于每年度结束后30日内提交年度述职报告[8] - 公司控股子公司若持有公司股份,应在一年内消除该情形[20] 财务与会计制度 - 子公司与公司实行统一会计制度,财务管理统一协调、分级管理[10] - 子公司应按公司规定执行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和损失准备的内部控制制度[11] - 子公司日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应遵循公司财务会计制度[12] - 子公司应建立独立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34] 担保与投资活动 - 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子公司不得提供对外担保和互相担保[12] - 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等投资活动需经子公司股东会批准[20] 信息披露 - 子公司应依照公司信息披露规定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23] - 子公司需向公司财务部及董事会报告收购、出售资产等重大事项[24] - 子公司应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报备重要文件并通报影响股价事项[24] - 子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24] 考核与薪酬 - 子公司应建立考核奖惩及薪酬管理制度并报备[27] - 子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考核高级管理人员并奖惩[27] 子公司独立性与业务开展 - 母、子公司为独立经营主体,存在投资关系[29] - 子公司可独立制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35] - 子公司在公司总体框架下独立开展业务[36] 未来展望 - 公司支持子公司自主经营,后期将调整部分子公司执行董事[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