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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胜股份(002824) - 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制度
和胜股份和胜股份(SZ:002824)2025-08-04 09:15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关联法人[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是关联自然人[4]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并披露[9]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超0.5%交易,经程序后披露[9] - 与关联人成交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超5%交易,披露并股东会审议[9] 关联担保与资助 - 为关联人担保,经非关联董事审议后股东会审议[13] - 为控股股东等关联人担保,对方需提供反担保[13] - 为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资助,经程序后股东会审议[14]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审议披露[12]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5]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且不得代理表决[12] 关联交易披露要求 - 披露关联交易按规定提交资料,内容合规[21] - 披露关联交易协议情况及定价依据[21] 其他 - 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23] - 制度“以下”“低于”不含本数,“以上”含本数[24] - 制度经股东会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5] - 制度未尽事宜依规定执行,不一致以规定为准[25]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6] - 制度文档日期为二零二五年八月四日[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