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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特股份(002886)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8月)
沃特股份沃特股份(SZ:002886)2025-08-01 12:46

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7] 关联交易事项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多种事项[10] - 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等原则[12] 关联交易处理部门 - 公司审计部、法务部门协调关联交易事项,财务部、董事会秘书配合[15] 关联人信息管理 - 董事会秘书每年初调查关联人信息并更新,发送各单位联络人[15]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依次为国家定价、行业可比当地市场价等[19] 关联交易审批 - 重大关联交易分别由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21]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不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或组织不超300万元或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内,提交总经理办公会批准[23]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或组织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由董事会审议批准[24]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由股东会审议批准[24] 会议审议规则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27]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其表决权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0] 独立董事职责 - 公司独立董事至少每季度查阅一次与关联人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35] 文件保存 - 有关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为十年,影响超十年则保留至影响消失后二年[42] 子公司关联交易 - 由公司控制或持有50%以上股份的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