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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特股份(00288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沃特股份沃特股份(SZ:002886)2025-08-01 12:46

信息报告条件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5] - 重大交易除担保外,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条件之一需报告[9]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11] - 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报告[1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报告[1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法正常履职达3个月以上需报告[16] 股份变动通知 - 持有、控制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发生质押等情况需通知公司[19] - 控股股东预计未来六个月内出售股份可能达或超公司股份总数的5%需通知公司[21] - 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买卖公司股份,每增减比例达公司股份总数的1%时需通知公司[21] - 转让股份后导致持有、控制公司股份低于50%、30%时需通知公司[21] - 转让股份后与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差额小于5%时需通知公司[21] 报告时间与责任人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变化需在2个工作日内提交资料[23] - 控股子公司应每月提交月度财务等报告[22] - 重大信息报告需在24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2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为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第一责任人[31] 信息管理与保密 -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及对外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31] -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部负责公司应披露的定期报告[31]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由第一责任人签字后报送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32] - 董事会秘书负责制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管理制度并组织协调传递[35] - 董事会是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工作的管理机构[37] - 内部人员在重大信息未公开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38] 信息披露与责任追究 - 公司应在指定报刊和网站第一时间披露信息[39] - 发生重大信息泄露公司应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开披露补救[40] - 不履行信息报告义务将追究当事人责任[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