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沃特股份(002886)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8月)
沃特股份沃特股份(SZ:002886)2025-08-01 12:46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3]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3]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且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13] 特殊情况处理 - 公司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应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原因、解决方案及延期披露最后期限[13]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五个交易日向深交所书面申请并陈述理由[22] 报告内容与审计 - 年度、中期、季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4][15]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3] 信息披露原则与责任人 - 信息披露应遵循规定义务、及时公平披露、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等原则[7]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最终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具体执行人和与深交所指定联络人[6] 异常情况处理 - 公司股票被认定异常交易,应及时了解影响因素并公告[10]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传闻致交易异常波动,应及时披露本报告期财务数据[20] 审计报告处理 -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并提交相关文件[21] - 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违反规定,公司应纠正、重新审计并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2] 深交所审核与回复 - 公司应认真对待深交所事后审核意见,及时回复问询并按要求处理[24] 临时报告要求 - 临时报告应加盖董事会公章并由董事会发布[24] 股份情况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出现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25] 董高情况披露 - 除董事长或经理外其他董高无法履职达三个月以上或涉违法需披露[26] 重大事件披露 - 公司应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董事会决议等任一时点后及时首次披露[27] - 重大事件筹划阶段出现难以保密等情形,公司应及时披露[28] 信息暂缓与豁免披露 - 公司可在满足条件时向深交所申请暂缓披露信息,期限以深交所认可为准[29] - 公司拟披露信息属特定情况可申请豁免按《股票上市规则》披露[30] 权益变动披露 - 涉及收购、合并等致股本等重大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披露权益变动[31] 自愿披露与编制规定 - 公司及相关义务人可自愿披露信息,应遵守公平披露原则[33] - 招股说明书等编制应遵循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相关规定[33] 报告披露程序 - 定期报告需经相关职能部门提供资料、董事会审议等程序披露[39] - 临时公告由证券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等程序实施披露[40] 相关人员责任与配合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特定情形需主动告知公司并配合信息披露[45] - 公司董事等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46] 信息保密与管理 - 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前执行内部控制和保密制度[47] - 公司应与信息知情人员签署保密协议,董事长、总经理为信息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62][63] 档案管理与查阅 - 证券部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董事会秘书是第一负责人[68] - 证券部保管招股说明书等资料原件,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68] 违规处理与办法规定 - 董事等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视情节处罚[71]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董事会应检查并更正[71] - 办法修改须董事会审议通过[74] - 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75] - 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日生效并报相关部门备案[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