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特股份(002886)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审计委员会组成 - 委员会由三人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一名是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会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须为会计专业人士,由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4] 任期与权限 -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0] 会议相关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复核公司定期报告[18] - 召开定期会议应提前三至十天通知成员,临时会议通知时限为召开日前三天[19] - 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0] - 委员会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0] 其他 - 委员会会议记录、决议作为公司档案保管十年[21] - 本工作细则经公司董事会表决通过后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