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5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3010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459,070,924元,股份总数459,070,924股,每股面值1元[7][14] - 公司设立时大连派思投资持股70%,Energas Ltd.持股30%,出资方式为净资产[1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15] - 公司收购股份用于特定用途合计不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应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8]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1]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董监高、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1] - 股东对决议有异议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起诉董高违规[26]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是权力机构,可选举非职工代表董事并决定报酬[34]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发行融资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35]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7]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人[8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可由特定主体提议[84][85]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85] 利润分配 - 公司提取10%利润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2]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5%,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106] - 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连续三年低于可供分配利润15%时可调整利润分配政策[109] 其他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披露[116]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由股东会决定[118] -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5年8月修订[141]
水发燃气(603318) -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