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组织架构 - 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领导内部审计工作[5] -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2名,由1名具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5] - 审计部至少配备专职审计人员3人,负责人必须专职[5] - 审计部对审计委员会、董事长双重负责并报告工作[8] 审计工作安排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每年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9] - 审计部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9] - 审计实施前3日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特殊审计项目除外)[17] - 审计事项终结后10个工作日内出具审计报告[18] 审计档案管理 - 审计档案在每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送交公司档案室归档[12] - 审计工作底稿保管期限为5年[12] - 季度财务审计报告保管期限为5年[12] - 其他审计工作报告保管期限为10年[12] 审计监督检查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督导审计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实施和资金往来情况[18] - 审计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9]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24] - 审计部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进行审计[25] 审计报告处理 - 被审计单位5个工作日内未提书面意见视为对审计报告无异议[18] - 被审计对象接到处理决定1周内向董事长书面申诉[18] - 董事长接到申诉15日内根据权限处理或提请董事会审议[18] 内控报告披露 - 审计部发现内控重大缺陷或风险应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28] - 审计委员会形成内控评估报告,董事会对其形成决议[28] - 董事会在披露年报时披露内控评估报告及会计师核实评价意见[28] 奖惩建议 - 审计部可建议表扬奖励模范遵守制度的部门和个人[30] - 审计部可建议对拒绝提供资料等七类行为的部门和个人处分追责[30] - 董事会可对利用职权谋私等四类行为的内审人员处分追责[30][31] 制度说明 - 制度按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解释权归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33]
水发燃气(603318) -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