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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锻智能(603011) -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合锻智能合锻智能(SH:603011)2025-08-01 08:16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特定情形下,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9] 会议通知与提案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8][10] - 董事会同意召开,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通知[8][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3]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3]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5] 会议相关时间与要求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5]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6]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6] 会议选举与投票 - 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或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股东会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6]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6] 会议程序与记录 -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资格证明,委托代理人需出示相关授权书[19][20]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无法履职时按规定依次主持[21] - 每一股东质询发言原则上不得超过两次,第一次发言时间不得超过五分钟,第二次不得超过三分钟[23]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31]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2] 决议相关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列明出席人员、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比、表决方式等内容[30]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股东会决议中作特别提示[30]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方案[33]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5] - 公司应在股东会作出回购普通股决议后的次日公告该决议[34]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决议[36] 规则说明 - 本规则所称“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38] - 本规则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38]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制定与修改,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