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4年10月14日核准首次发行4500万股,1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49441.4437万元[8]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49441.4437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21] 股东相关 - 公司发起人共17名,严建文认购7365万股,占比54.76%[20] - 中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认购2690万股,占比20.00%[20] - 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认购1435万股,占比10.67%[20] - 国元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认购800万股,占比5.95%[20] - 北京盈通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认购650万股,占比4.83%[20] 股份限制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21] - 公司收购股份用于特定情形时,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26]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9]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同类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9] 股东权利与责任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29]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收回收益规定,否则可诉讼[30]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特定情况请求诉讼[38]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赔偿,滥用法人独立地位逃避债务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41]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1] - 公司出现特定情形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2]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5]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案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审计委员会可自行召集[53] - 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审计委员会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未发通知连续90日以上持股10%以上股东可自行召集[5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10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6]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116] 公司运营限制 - 年度累计对外投资总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107] - 年度累计收购、出售资产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0%[108] - 年度累计资产抵押净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110] - 年度累计委托理财资金总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111]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单笔担保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113] - 年度累计对外捐赠资金总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114] 利润分配 - 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3]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额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56] - 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56] - 公司采用股票股利分配,净利润较上一年度增长需超20%[159]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73] - 公司解聘或者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时,需提前30天事先通知[175] - 公司合并支付的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百分之十的,可以不经股东会决议,但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182]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应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公告[183][184][185]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91] - 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93]
合锻智能(603011) -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