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审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须审议[4]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须审议[4]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担保须审议[4] - 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担保须审议[4]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须审议[4]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担保须审议[4] 股东会决议规则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6]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情形出现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6] 股东会召集条件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10]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11] 股东提案规则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4] - 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14] 股东会通知时间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会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20] 股权登记与会议间隔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8] 股东会延期取消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8] 股东会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2] 董事当选条件 - 当选董事所获最低票数不应低于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公司表决权的二分之一[17] 股东出席证件 -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应出示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代理他人出席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授权委托书[23] -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应出示本人身份证等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委托书[23] 股东授权委托书 - 股东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人姓名等内容,注明股东不作具体指示时代理人能否按自己意思表决[23][24] 累积投票制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取累积投票制[28] 会议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应与相关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2] 股东会决议效力 - 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无效,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瑕疵决议[33] 分红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3]
国药股份(600511) -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