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股份(600511) -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制度通过 -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于2025年7月31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1]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6]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6]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等属内幕信息[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知情人范围 - 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董监高等[7] 信息报送 - 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应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信息[9]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提交相关档案和备忘录[12] 备忘录要求 - 重大事项董事会办公室应组织编制《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10] - 备忘录应记载重大事项各环节和进展情况[11] 登记汇总 - 特定事项发生时相关部门应做好登记汇总并报送董事会办公室[11] 资料保存 -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档案登记表》等资料至少保存10年[14] 违规处理 - 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公司应2个工作日内报送情况及结果[17] 股份申报 - 知情人期间买卖股份应2个工作日内向公司申报[17] 登记原则 - 内幕信息事项一事一记,知情人档案仅涉一个事项[24] - 重大事项一事一报,登记信息及名单仅涉一项事项[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