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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股份(600511) -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国药股份国药股份(SH:600511)2025-07-31 11:16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审议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于2025年7月31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 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是关联人[7] 关联交易审议标准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10]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10]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重大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11] 特殊关联交易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以出资额作为交易金额适用相关规定,若符合条件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公司委托理财以额度作为计算标准适用规定,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13] 关联交易计算原则 -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13] 关联交易审议流程 - 应披露的关联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3]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则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5] 关联交易披露要求 - 公司应按上交所规定披露关联交易有关内容[16] - 已审议通过且执行中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未变在年报和半年报披露履行情况,条款变化或期满续签需重新审议[16]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根据总金额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无总金额提交股东会审议[17] - 公司可预计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预计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17] - 年报和半年报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履行情况[17] - 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17] - 部分交易可免于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和披露[17] 关联交易文件保存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