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三分之一以上应为独立董事[2]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2]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持股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4]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任独立董事[7] - 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任独立董事[7] - 最近三十六个月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人员不得任独立董事[9]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13] 独立董事履职与解聘 - 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3] - 提前解除职务应及时披露理由和依据[14] - 辞职或被解除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5] - 辞职致比例不符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7] 独立董事兼职与工作要求 - 聘任的独立董事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22]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32] - 发表独立意见应明确清晰,含基本情况、依据等内容[33]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39] 委员会会议规则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6]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7] - 审计委员会相关事项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6]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4] 决策与意见规则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9]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1] - 董事会对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28][29] 会议通知与资料 - 公司不迟于规定期限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专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不迟于会前三天提供资料,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41]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41] 费用与津贴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等职权所需费用[45]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45] 其他规定 - 公司认为必要时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45]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7]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修改时亦同[48]
东土科技(300353) -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202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