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土科技(300353) -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7月)
投资分类 - 公司投资分为财务性投资和战略性投资两大类[2] 审批规则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5种情况由董事会审批[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7种情况由股东会审批[7] - 委托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千万元需董事会审议[8] - 委托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五千万元需股东会审议[8] 管理部门 - 公司财务部是财务性投资日常管理部门,投资部是战略性投资日常管理部门[10] 职责分工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对外投资项目分析研究[11] - 公司审计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对对外投资进行定期审计[11] - 财务性投资由财务部预选投资机会和对象并编制计划[13] - 战略性投资由投资部协同相关部门初步评估并编制计划[15] 考核监督 -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组织对派出董事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17] - 公司审计委员会行使对外投资活动监督检查权[19] 责任追究 - 未按制度履行报批等行为致公司资产损失将被调查追责[19] - 董事长等擅自越权签订投资协议造成损失应负赔偿责任[20] - 对外投资派出人员失当致公司投资损失将被追究责任[20] - 董事会定期了解重大投资项目情况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0]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适用现行法律法规等规定[22] - 规则经董事会审议、股东会通过后生效执行[22] - 规则生效后对股东会等具有法律约束力[22]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