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与交易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10] - 股东会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0] 担保规定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1]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1] - 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股东会审议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12] - 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须经股东会审议[11]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1]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1] 财务资助 - 提供财务资助,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7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7] - 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财务资助累计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7]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举行[19]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三分之二时,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9]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9] 股东会相关时间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19]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或临时提案[24]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应在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24]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25] - 年度股东会需于会议召开20日前以公告等方式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需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26]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若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6] -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9] 股东会主持与决议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股东会;审计委员会召集的股东会,相关人员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成员推举一人主持[29]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8] - 选举计票人、监票人需现场出席股东会股东总人数过半数同意通过[36] 股东出席 -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应出示身份证等,委托代理人出席应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类似[33] - 股东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姓名、是否有表决权等内容[35] - 出席会议人员会议登记册由公司制作,登记相关事项[40] 股东会程序 - 股东会会议按宣布开始、报告人数及股份数等程序依次进行[36]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41]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股东权利[41] - 出席会议并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对会议主持人宣布结果有异议,有权要求重新点票[42] - 股东会选举2名以上董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44] 决议相关 - 股东可自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决议[47] - 当选董事最低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半数[48] - 股东会对列入议事日程提案应逐项表决,不得搁置或不予表决[48] - 股东会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应宣布表决情况和结果[48]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股东等信息及表决结果[48]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公告中特别提示[48]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51] 其他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51] - 股东会相关事项可进行公证[51] - 规则修改由董事会提出修订案,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53]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53]
东土科技(300353) -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