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股份总数为61489.2881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全部为普通股[4] - 公司发行面额股,每股人民币1.00元[4]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2] 法定代表人 - 董事长系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为法定代表人,辞任董事长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2] - 法定代表人辞任,董事会需在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通过公开集中交易方式或其他认可方式进行[4]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5] 股东权益与限制 - 股东按股份份额获得股利等利益分配,依法参与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等[6]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股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董事会收回收益,但有例外情形[5]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12] - 出现特定情形,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2] - 公司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1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成员中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2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29]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32] - 公司当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38] 财务报告与审计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120日以内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并经审计[130][131]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会决定[40] 公司合并与解散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百分之十,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经董事会决议[41]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43]
东土科技(300353)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