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未名(002581) - 《 总经理、联席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7月)
管理层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1名,联席总经理可设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4] - 设副总经理2至5名,由总经理、联席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3] 任期与权限 - 总经理、联席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5] - 对不超3000万元经济行为决策有决定权[7] 关联交易审批 - 可审议批准300万元以内或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0.5%以内与关联法人的关联交易[7] - 可审议批准30万元以内与关联自然人的关联交易[7] 会议制度 - 实行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分例会和临时会议[9] 职责与报告 - 应确保公司资产保值增值,正确处理各方利益关系[10] - 每个会计年度至少向董事会提交一次书面《总经理工作报告》[15] 细则相关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7] - 修订由总经理、联席总经理组织拟订草案,报董事会会议审议批准[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