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未名(002581)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2025年7月)
制度审议与生效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于2025年7月30日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1] - 本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4,15] 披露范围与情形 - 涉及国家秘密按规定豁免披露,符合特定情形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3,4] - 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4] 审核与登记 - 申请特定信息暂缓、豁免披露需履行三步骤内部审核程序[6,8] -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信息,董秘登记入档,董事长签字确认,保存十年以上[8,11] - 信息披露义务人登记多项事项,涉商业秘密额外登记相关内容[8,9] 后续报送与惩戒 - 信息披露义务人十日内将登记材料报送山东证监局和深交所[9] - 对不符合规定行为,公司惩戒相关人员[11,12] 登记填报事项 - 涉及国家、商业秘密及暂缓披露需填报豁免披露登记事项[24][28][33] - 需确认内部审核、信息公开等情况,认定商业秘密附理由[24][28][33] - 注明披露影响,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商业秘密暂缓需确认恢复披露[2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