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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未名(00258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7月)
未名医药未名医药(SZ:002581)2025-07-30 13:46

报告事项 - 重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况需报告[8] - 已披露担保事项,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交易日内未还款等情况需报告[9] - 避免向关联人提供担保等3种关联交易,发生前需向董事会秘书报告[10]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等2种关联交易,预计发生前需报告[10] - 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采购等合同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需报告[11] - 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销售等合同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超5亿元需报告[12] - 诉讼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等4种情况需报告[12] - 重大变更事项如变更公司名称等情况发生时需报告[13]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等超过总资产的30%时需报告[14] - 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董事会秘书当日向董事会报告并核查原因[15] - 公共媒体传闻影响股价,董事会秘书需向各方了解情况[15] - 发生重大环境、生产及产品安全事故需及时报告[16] 报告制度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经2025年7月30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1] - 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3] - 信息报告义务人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相关时点当日预报重大信息[2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先电话口头汇报,再送书面文件[22] - 董事会秘书收到报告后向董事长、总经理汇报[22] - 董事会秘书判断是否公开披露信息,需披露则向董事会报告[22] - 信息报告义务人提供重大信息内容包括原因、协议等[23] - 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可询问重大事项进展[2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及对外披露工作由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24] - 信息报告义务人是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第一责任人[24] -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直接责任人[24] -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组织内部信息传递、汇报需披露事项等工作[25]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知悉重大信息第一时间向董事会报告并通知董事会秘书[24][34]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负责归集内部信息并提供对外披露基础资料[35] - 公司各部门等应敦促重大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工作[36] - 审计委员会成员对其他报告人负有监督义务[26] - 信息报告义务人未履行义务致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将被追究责任[28]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亦同[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