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 内部控制制度经2025年7月30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 - 董事会负责制定、实施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3] - 审计委员会监督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3] - 经理层负责经营环节内控制度体系建立、完善和执行[3] 业务环节控制 - 内部控制涵盖销货与收款、采购及付款等业务环节[6] 专门管理制度 - 公司应建立完善印章、预算等专门管理制度[8] 风险评估 - 公司应建立完整风险评估体系,监控各类风险[8] 子公司管理 - 公司对子公司管理控制包括委派人员、督导计划等活动[12] 关联交易与担保 - 公司关联交易遵循诚实信用等原则,明确审批权限[15] - 公司对外担保应建立内部控制制度[19] - 公司对外担保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20] 募集资金管理 - 募集资金使用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原则,注重使用效益[25] - 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管理,掌握资金动态[28] -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25]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并披露专项报告[28]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需经董事会审议、通知保荐机构并提交股东会审批[26] 重大投资 - 公司重大投资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控制投资风险[30] 信息披露与报告 - 公司建立信息披露和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明确报告责任人[34] 内部审计 -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定期检查内部控制缺陷并提改进建议[36]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每年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37] 自我评价与审计 - 公司董事会应在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形成决议[38] -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至少应包含董事会声明、评价总体情况等内容[39] - 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时,应要求其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39] 绩效考核与责任追究 - 公司将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重要指标之一[40] - 公司应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查处违反内部控制制度的责任人[40] 资料保存与制度管理 - 公司内部审计相关资料保存应遵守档案管理法律法规[43]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45]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亦同[46]
ST未名(002581) - 《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