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7] 关联交易审批 - 经理可审批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 30 万元以下的交易[10] - 经理可审批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 300 万元以下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内的交易[10] - 董事会审批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过 30 万元的交易[11] - 董事会审批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过 0.5%且超过 300 万元的交易[11] - 股东会审批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过 5%且超过 3000 万元的交易[11] 担保审批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还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2] 董事会会议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9] 特殊关联交易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或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3]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须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则提交股东会审议[15] 财务资助审批 - 公司向前款规定的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7] 额度期限 - 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7] 协议期限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应每3年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19] 豁免审议情况 - 公司参与面向不特定的公开招标等(不含邀标等受限方式),招标等难以形成公允价格除外,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20] - 关联交易定价为国家规定,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20] - 关联人向公司提供资金,利率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公司无相应担保,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20] 定价规则 - 交易事项实行政府定价,可直接适用该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可在范围内合理确定价格[21] - 关联交易定价方法有可比非受控价格法、交易净利润法、利润分割法[22] 公司义务 - 公司董事和高管有义务关注公司利益被侵占问题,发现异常提请董事会采取措施[22] - 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源造成损失,董事会应采取保护性措施[23] - 公司应按关联交易事项类型披露有关内容[23] 制度规定 - 制度中“以上”等含本数,“超过”等不含本数[25] - 制度修改由董事会提修正案,经股东会批准生效[25] - 制度未规定或与法律法规及章程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及章程规定为准[25] - 制度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25]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时亦同[25] 公司信息 - 制度所属公司为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5年7月[26]
智微智能(001339)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