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微智能(00133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需过半数[5]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5]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6] 运作规则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尽快增补,未达前暂停职权[6] - 会议通知应提前三日发出,特别紧急情况除外[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14]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二十年[15] - 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订亦同[17] - “以上”等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