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微智能(001339)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7月修订)
审计委员会 - 公司董事会下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至少1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5] 内部审计报告 - 内部审计机构每季度至少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情况和问题,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6] - 内审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内部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及发现的问题[8] 审计流程 - 审计组实施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14] - 被审计单位收到审计报告后十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审计组[14] - 被审单位对审计意见书或决定有异议,可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17] 资料保存 - 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报告、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7] 奖惩措施 - 公司可对特定违规单位及人员给予通报批评、行政处分或退职[19] - 触犯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构处理[20] - 公司对成绩突出和有突出贡献的内部审计人员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21] 制度说明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2]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订时亦同[22] - 本制度所称“内”含本数[23] -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抵触时执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