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微智能(001339)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战略委员会组成 - 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设召集人一名[5]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相同[8] 会议相关规定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发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发通知,紧急情况全体委员同意可豁免[11] - 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含三分之二)出席方可举行[15]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委员职务[16] 决议相关规定 - 所作决议应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16] - 定期和临时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传真作决议时为签字方式[17] - 每项议案获规定有效表决票数,经主持人宣布形成决议,签字后生效[19] 职责与权限 - 负责公司战略制度制订、管理与考核,向董事会报告并对其负责[8] - 主要对公司长期规划、经营战略等进行研究提建议并跟踪检查[8] - 在董事会闭会期间可根据授权对相关事项作决议,需股东会批准的按程序提交[9]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人员为证券法务部工作人员[17] - 委员或董事会秘书不迟于决议生效次日向董事会通报情况[19] - 决议书面文件保存期不少于十年[19] - 会议应有书面记录,出席委员和记录人需签名,委员可要求对发言作说明记载[19]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订亦同[21] - 规则中“以上”“内”“前”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