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微智能(00133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过半数为独立董事[5] 委员会职权与运作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暂停职权,董事会及时增补[5][6] - 会议通知提前三天发出,紧急情况除外[10] - 快捷通知两日内无异议视为收到[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17] - 决议经全体委员半数通过有效[17] 委员相关规定 - 每次只能委托一名委员代行使表决权[17] - 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撤销职务[17] 规则生效与定义 - 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订亦同[21] - “以上”等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