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民集团(600976) -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度文件(20250730)
委员会设置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均为5名,分别含3、3、至少3、至少1名独立董事[6][27][44][59] - 各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27][44][59] -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批准单项投资额或资产处置账面金额500万元以上项目[61] 人员任职 - 总裁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每届任期三年[72][73]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91][92] 会议相关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名委员会不定期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至少一次,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提前两天通知[18][34][51][66] - 各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35][51][66] - 总裁办公例会原则上一个月召开一次[82] 信息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10] - 公司指定符合中国证监会条件的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指定媒体[132]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信息披露常设机构[134] 重大信息报告 - 涉及购买原材料等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报告[147] - 涉及出售产品等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需报告[147] - 单个涉案金额或连续12个月累计涉案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的诉讼、仲裁事项需报告[147] 其他规定 - 公司确立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责任追究机制[196] - 办法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和修改,自批准之日起生效[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