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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龙药业(60022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太龙药业太龙药业(SH:600222)2025-07-30 10:46

董事会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4] -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等情形,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临时董事会会议[4] 会议出席规定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关联事项需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一名董事一次会议接受委托代出席不超两名董事[12]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建议股东会撤换[12] 决议表决与通过 - 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和举手表决,每名董事一票表决权[16] - 董事会对议案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董事回避时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16]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重大变化,董事会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17] 会议记录与档案 - 董事会会议记录完整真实,由出席董事和记录人签名,董事可要求说明性记载[19] - 董事会会议档案存放公司,期限十年[19] 决议公告与落实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按上交所规定办理,公告前相关人员保密[20] - 董事会议案决议后由有关董事和总经理落实并向董事长汇报[20] - 董事会有权检查督促决议实施情况,开会时可报告实施情况[20] 规则相关 - 规则未尽或与规定不一致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2] - 规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3]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4] 公司信息 - 公司为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5] - 文件时间为二〇二五年七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