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龙药业(60022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4]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7] - 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部控制[7]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并监督审计工作,每年提交履职评估报告[8][9] 内部审计工作 - 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并提交报告[11] 会议相关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定期会议,可开临时会议[18] - 会议通知资料提前三日发,紧急情况可免除[18]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9]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21] - 细则由董事会解释,批准之日生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