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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龙药业(600222) -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太龙药业太龙药业(SH:600222)2025-07-30 10:46

财务报告披露 - 发行前披露最近三年经审计财务报告及最近一期会计报表等文件[5] - 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年度报告[9] - 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10] - 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度财务报表[10] 重大事项披露 - 对外提供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需披露[12]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需披露[12] - 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上年末净资产10%需披露[12] - 新增借款超上年末净资产20%需披露[12] 信息披露时间 - 重大事项出现后两个工作日内履行披露义务[14] - 变更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前五个工作日披露[15] - 经审计财务信息更正,更正公告披露后三十个工作日内披露相关报告及信息[16] 债务融资工具披露 - 付息或兑付至少提前五个工作日披露安排情况[19] - 偿付有较大不确定性及时披露风险提示公告[20] - 未按期足额支付当日披露相关公告[21] - 违约处置期间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一个工作日内披露[22] - 无法履行支付义务提请增进机构履职及时披露启动程序公告[23] 破产信息披露 - 进入破产程序,信息披露义务由破产管理人或公司承担[18] - 破产信息披露义务人知道特定情形后两个工作日内披露破产进展[19] - 提交相关方案后五个工作日内披露主要内容[19] - 发生重大财产处分行为两个工作日内披露[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