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10]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11] - 最近36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或被立案调查等不得被提名[14] - 最近36个月内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被提名[14]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16]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六年[17] - 连续任职六年的,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8] 独立董事履职与监管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32] - 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前三项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2] - 对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公司披露决议时应同时披露异议意见[22]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相关事项需经其审议[26][27]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应至少保存十年[34]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5] 独立董事罢免与补选 - 提前解除职务,公司应及时披露具体理由和依据[18] - 不符合规定或辞职致比例不符时,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9]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代出席,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23] 专门委员会规定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审计委员会召集人需为会计专业独立董事[5]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30] - 审计委员会相关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0] - 董事会对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32] - 公司应在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38] - 公司应保存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十年[38] 公司保障措施 - 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职[37] - 保障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37] - 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39] - 给予独立董事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39]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或持股不足百分之五但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股东[42]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未达百分之五且不担任公司董高的股东[42]
太龙药业(60022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