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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龙药业(600222) - 太龙药业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太龙药业太龙药业(SH:600222)2025-07-30 10:45

公司股份相关 - 公司设立时郑州众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认购股份为9995.524万股,出资时间为1998年8月26日[5]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0114.524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5]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57388.6283万股,全部为普通股[5] 股份转让与限制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6]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6]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6]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董高人员提起诉讼[8]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股东请求后拒绝或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情况紧急,股东可自己名义直接诉讼[8]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需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11] -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2] 会议召集与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3]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出任的董事一人,独立董事三人[23]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20] 交易审议标准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应提交董事会审议[25]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或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提交董事会审议[25]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其中独立董事二名[31]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32] 利润分配 - 公司每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35]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35]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36] - 公司合并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36,37] 制度修订与废止 - 公司拟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多项治理制度,部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2][43] - 公司废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两项制度[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