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南电路(002916)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7月)
募集资金支取与协议管理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或净额20%,通知保荐人或顾问[6] -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6] - 协议提前终止,1个月内签新协议并公告[8] 募集资金使用规则 - 超计划期限且投入未达50%,重新论证项目[11][12]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6个月内实施[13] - 投资项目自筹支付后,6个月内置换[15] - 闲置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4] - 闲置资金补流,通过专户用于主营,单次不超12个月[16][17]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低于10%按程序使用,达或超10%经股东会审议[21] - 节余低于500万或1%,豁免程序年报披露[21] 投资计划调整 - 年度实际与预计使用差异超30%,调整计划并披露[26] 资金监督检查 - 内审部门每季度检查并报告[25]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进展并出专项报告[25] - 年度审计请注会出具鉴证报告[25] - 保荐人或顾问半年现场核查,每年出专项核查报告[27] 制度生效与管理 - 制度经股东会批准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