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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南电路(002916) -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深南电路深南电路(SZ:002916)2025-07-30 10:30

公司基本信息变更 - 公司注册资本从51287.7535万元增至66674.0795万元[2] - 公司住所变为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盐龙大道1639号[2] - 公司目前股份总数从51287.7535万股修订为66674.0795万股[5] 公司章程修订 - “股东大会”表述改为“股东会”[2] - “监事会”“监事”等表述调整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2] -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表述改为“高级管理人员”[4] 经营范围变更 - 公司经营范围新增电镀、鉴证咨询、不动产租赁等业务[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6]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相关人员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7]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可查阅、复制章程等文件,连续180日可进行[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8]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8]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8]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14]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5]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董事长1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27] - 董事会职权修订,新增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等事项[2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会议次数从两次修订为四次[31] 独立董事相关规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得担任独立董事[33] - 担任独立董事需具有五年以上履行职责所需的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34] - 独立董事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前三项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35] 审计委员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38] - 审计委员会审核公司财务信息等事项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6][39]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37] 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半数以上董事同意方可通过[46] - 监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半数以上监事同意方可通过[46] -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后,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47] 公司合并与解散相关规定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49]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51] - 公司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60日内公告[5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