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硅产业(688126)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7月)
关联交易决策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比0.1%以上,董事会决议并披露[10]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30万元以上,董事会决议并披露[10]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比1%以上,股东会决议[10] - 为关联人担保,董事会非关联董事特定同意,股东会关联股东回避[11] 关联交易审议流程 - 连续12个月内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适用规定[13] - 审议应披露关联交易,先独立董事同意,再董事会,关联董事回避[13]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4]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与关联人日常协议超3年,每3年重新审议披露[14] - 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比1%以上,应聘请中介并提交股东会[15] - 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标的可不审计评估[16] - 披露关联交易按上交所规定提交文件[16] - 按《上市规则》等要求披露公告[16] - 审慎通过关联方委托理财,按发生额十二个月累计计算[16] - 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特定参股公司除外[16] - 向特定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资助需相关审议并提交股东会[16] - 九种关联交易可免审议披露[16][17] 办法说明 - 办法未尽事宜按法规和《公司章程》处理,按新规定执行[19] - “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19] - 办法经股东会通过生效,授权董事会解释[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