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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硅产业(688126) -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7月)
沪硅产业沪硅产业(SH:688126)2025-07-30 09:01

募集资金使用审批 - 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单笔1000万元(含)以上需多层审批,1000万元以下子公司自批[9] 募集资金置换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可在6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置换[11] 募投项目论证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或投入未达计划50%需重新论证[10] 监管协议 - 募集资金到账一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终止一个月内签新协议[5][6] 资金使用限制 - 募集资金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委托理财等财务性及高风险投资[2][8] 资金存放管理 - 募集资金存专项账户,超募资金也专户管理[5] 信息披露 - 董事会会议后2个交易日公告募投项目变更等事项[12][14][15][18][21][22] 流动资金补充 -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3] 超募资金使用 - 2025年6月15日前取得的超募资金按规定使用[15]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1000万,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可豁免程序[15] 项目核查与报告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公告,年度审计出具鉴证报告[22] 募投项目变更 - 募投项目变更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及保荐机构同意[17] 制度生效与修改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