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披露时间 - 年报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中报在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季报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早于上一年度年报[13]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出现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17] - 预计不能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应在该期间内按要求披露业绩快报[17] 报告审议与审核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内容真实性等视为未审议通过,未经审议的不得披露[13] - 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3] 信息披露标准 - 应披露可能对股价或投资决策有较大影响的事项,及时、公平披露信息,保证真实、准确、完整[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标准之一,应及时披露[2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标准之一,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1] - 日常经营范围内交易,交易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亿元等标准之一,应及时披露[22] - 提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担保事项,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23] 停牌相关 - 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半年度报告,股票于相关定期报告披露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起停牌,期限不超2个月,停牌期间至少发布3次风险提示公告[16] - 财务会计报告因重大差错或虚假记载被责令改正未按期完成,股票自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起停牌,期限不超2个月,停牌期间至少发布3次风险提示公告[17] - 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季度报告,股票于报告披露期限届满当日停牌一天,届满日为非交易日则于次一交易日停牌一天[15]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交易需及时披露[25]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交易需及时披露[25]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需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5] 其他披露要求 - 年度净利润或营业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50%以上或净利润为负值,需披露业绩下滑或亏损原因等信息[33] - 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当期研发支出金额及占销售收入的比例等研发相关信息[31] - 开展新业务或进行重大交易,需披露原因及合理性、准备情况等信息[31][32] 信息收集与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收集、报告、审核及披露时董事会办公室先编制信息汇总表提交董事会审核后下发各方[51] - 各职能部门、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设信息提供员收集信息并向相关负责人提交[51] - 董事会办公室收到信息汇总表核实后确定披露方案、草拟文件,经经营管理层和董事会审核批准后协助披露[51] 保密与档案管理 - 董事等接触应披露信息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信息公开披露前,董事会应将信息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58] - 未经董事会书面授权,人员不得代表公司发布未公开信息[58] - 信息披露资料档案管理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办公室具体办理[60]
沪硅产业(68812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