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菲光(00245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人员变动生效时间 - 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4] -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时生效[4] 人员履职与补选 - 特定情形下原董事需继续履职[4] - 公司应在董事提出辞任60日内完成补选[5] 法定代表人变更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30日内确定新代表人[6] 人员职务解除与处理 - 特定不得任职情形按规定解除职务,部分30日内处理[7][8] 离职相关规定 - 离职5个工作日内完成移交[13] - 离职后忠实义务两年内有效[14] - 任职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4] - 离职人员对追责有异议,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7][18] 制度实施与修改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修改亦同[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