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菲光(00245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7月)
选聘流程 - 选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由股东会决定[2] - 公司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25] - 选聘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续聘可不公开选聘[9] 评价标准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应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应不高于15%[10]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评价要素至少包括审计费用报价等多项内容[10] 费用与年限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需说明情况[11]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3] 文件与监督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3] -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及监督,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报告[7] 改聘与违规处理 - 改聘时审计委员会应约见前后任事务所并评价[16] - 违反规定可责令解聘并通报批评责任人[21] - 会计师事务所严重违规不再选聘[22] 制度实施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4] - 制度实施后规定变动,公司遵照执行并及时修订[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