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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菲光(00245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7月)
欧菲光欧菲光(SZ:002456)2025-07-29 12:31

交易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8]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8]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8]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8]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8]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8] 关联交易报告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需及时报告[11] 重大风险与合同报告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属重大风险事项[14] - 购买原材料等交易合同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需及时报告[20] - 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超50%且绝对金额超5亿元的合同需关注[21] - 合同履行与原约定差异影响金额超30%需及时报告[21] 股份相关报告 - 控股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2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股份被质押等情形应报告公司[22] 重大事件报告 - 重大事件超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三个月未完成,此后每隔三十日报告进展[25] 信息报送要求 - 负有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员应在24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25]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第一责任人签字后报送[28] 责任追究与制度执行 - 发生重大信息应上报未上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30] - 制度与国家法律等冲突时按规定执行并修订[32] - 本制度于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并执行[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