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试试验(300416)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7月)
重大会计差错认定 - 涉及资产等会计差错金额占比超5%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5] - 会计差错金额直接影响盈亏性质[5] - 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进行更正[5] - 监管部门责令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差错改正[5] 业绩预告差异认定 - 预计业绩变动方向与年报实际披露业绩不一致[11] - 预计业绩变动方向一致但变动幅度或盈亏金额超预计范围20%以上且无合理解释[11] 信息披露错误或遗漏认定 - 会计报表附注遗漏重要内容[8] - 会计报表附注披露财务信息与报表信息存在数据或勾稽关系重大差错[9] - 其他年报信息遗漏年度报告重要内容[10] - 其他年报信息重要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11] 业绩快报差异认定 - 业绩快报财务数据和指标与定期报告实际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且无合理解释认定为重大差异[12] 信息披露处理 - 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或与事实不符应及时补充和更正公告[12] 责任承担与追究 - 董事长、总经理等对公司年报信息和财务报告真实性等承担主要责任[14] - 因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被监管部门采取措施,审计部应查实原因并追究责任[14] - 五种情形对责任人从重或加重惩处[14] - 四种情形对责任人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17]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形式包括内部通报批评等六种[17] - 公司处罚可附带经济处罚,金额由董事会视情节确定[18]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18] - 季度报告、中期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执行[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