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2019年8月5日在上交所上市,简称“神马电力”,代码“603530”[16] - 公司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600252010993R号的《营业执照》[16] 审计情况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于2025年4月2日出具相关《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17] 激励计划主体资格 - 公司具备实施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18] 激励计划会议审议 - 2025年7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9] 激励对象情况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61人,占公司员工总数(1826人)的3.34%[22] 股票期权数量 -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974.41万份,占公司股本总额43168.46万股的2.26%[26] - 首次授予779.53万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81%,占授予权益总量的80%[26] - 预留授予194.88万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45%,占授予权益总量的20%[26] 激励计划时间安排 -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29] - 授予日在报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须在60日内授出股票期权[31] - 等待期分别为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32] - 授予日与首次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32] 行权相关情况 - 激励计划经股东会通过,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权登记完成之日起满12个月后可开始行权,可行权日为交易日,但有行权限制期[34] -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分三个行权期,行权比例分别为30.00%、30.00%、40.00%[36] - 若预留授予部分在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出,行权比例分别为30.00%、30.00%、40.00%;披露后(含披露日)授出,行权比例分别为50.00%、50.00%[36][37] -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26.47元/股[38] -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确定方法参考本激励计划公告前1个交易日和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较高者[39] - 预留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同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41] 激励计划条件与限制 - 公司未发生特定情形且激励对象未发生特定情形时,公司可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43][44] - 行权期内,公司和激励对象满足相应条件且达成业绩考核要求,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46][47][48] - 若行权条件未达成,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49] 激励计划合规情况 - 激励计划符合《管理办法》多项规定[37][41][49] 会议意见与后续流程 - 2025年7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认为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且无明显损害股东利益情形[53] - 2025年7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并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53] - 激励计划实施尚需股东会审议,且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5] -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后60日内,公司需对激励对象进行股票期权首次授予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程序[55] - 公司将在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后两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文件[57] 资金来源与董事回避 - 激励对象参与激励计划的资金来源为自筹,公司承诺不提供财务资助[59] -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4名董事,相关董事在审议议案时已回避表决[61] 激励计划综合情况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具备实施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62] - 《激励计划(草案)》内容符合《管理办法》规定[63] - 公司为实施激励计划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程序[63]
神马电力(603530) -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