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丰生化(002513)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7月修订)
重大会计差错界定 - 重大会计差错涉及资产等金额占比超5%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3] - 业绩预告与年报实际不一致且无合理解释,变动幅度或盈亏金额超20%[8] - 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数据差异幅度达20%以上且无合理解释为重大差异[9] 会计差错更正处理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聘请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鉴证[5] - 会计差错更正影响广泛或致盈亏性质改变,会计师事务所应全面审计并出新报告[5] - 除特定情况,会计师事务所可仅对更正事项专项鉴证并出报告[5] - 前期定期报告财务信息差错更正信息披露应遵照相关规定执行[5] 差错调查审议流程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内部审计部门调查,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决议[6]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由内部审计部门调查,提交董事会审议[9] 年报信息披露要求 - 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或与事实不符应及时补充和更正公告[9] 责任人责任追究 - 六种情形下公司应追究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人责任[11] - 两种情形下公司应对责任人从重或加重处罚[12] - 四种情形下公司可对责任人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12][13] 责任追究程序 - 董事会处理责任人前应听取其意见并保障陈述申辩权利[13] - 关联董事在表决处理意见时应回避且不得接受委托表决[13] 责任追究形式 - 追究责任形式包括行政和经济责任追究[14] - 董事会可视情节采取一种或数种形式追究责任[14] - 董事会决定一次性经济处罚金额视情节确定[14] 申诉复议规定 - 被追究者可在30日内书面申诉并复议一次[14] 制度生效修改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