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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丰生化(002513) -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2025年7月修订)
蓝丰生化蓝丰生化(SZ:002513)2025-07-29 11:01

重大事项报告标准 - 信息报告义务人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2] - 部分重大交易达资产总额占比10%以上等标准需报告[6] - 关联交易(除担保)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上等需报告[8] - 重大诉讼和仲裁涉案金额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 关联交易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8] -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超预计总金额需报告[8] - 连续12个月内诉讼和仲裁涉案金额累计达标准需报告[8] - 预计年度、半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及时报告[12] - 签署重大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30%以上且绝对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需报告[13] 重大事项其他要求 - 重大事项涉及主要标的超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三个月仍未完成,此后每隔三十日报告一次进展[15] - 公司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应在知悉重大事项当日报告[16] 公司内部管理 - 公司总经理等应敦促各部门等对重大信息收集、整理、报告[18] - 公司董事等在信息未公开前应严格保密[18] - 董事会秘书应定期或不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和培训[18] 责任与制度执行 - 发生重大信息应上报而未上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9]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等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21]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