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丰生化(002513)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7月修订)
选聘流程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2] -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可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5] - 续聘同一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续聘[11] 评分标准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应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应不高于15%[9] - 评价审计费用报价时,以满足要求的所有事务所报价平均值为选聘基准价计算得分[9][10] 费用与期限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变化20%以上(含20%),公司应说明金额、原则、变化情况和原因[10]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0] - 承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得超过两年[11] 改聘与解聘 - 当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有重大缺陷等情况时,公司应改聘[12][13]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提前30日通知,股东会表决时允许其陈述意见[13] - 年度报告审计期间若无特殊情况公司不得改聘会计师事务所[14] - 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6] 其他规定 - 主动终止审计业务需向股东会说明公司有无不当情形[15] - 公司每年需披露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17] - 审计委员会需对特定情形保持高度谨慎和关注[17] - 审计委员会发现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应及时报告董事会[19] - 董事会可对相关责任人予以相应处分[19] - 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违约经济损失由相关责任人员承担[19] - 情节严重时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经济或纪律处分[19]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