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人员构成 - 董事会成员中三分之一以上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董事总数的1/2[5] 股东会相关 - 独立董事等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召集[8] - 股东会召开前股东提临时提案,董事会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9] 公司运营时间规定 - 公司完成股利派发须在股东会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方案后两个月内[9]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10天通知[10] 董事长选举罢免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13] 董事会会议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4]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15] - 临时董事会会议提前1日通知董事[15]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8] - 临时增加会议议案或事项,需到会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19] - 关联交易决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决议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2] -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开会为原则,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应现场或电话视频审议表决[23] 董事会决议 - 董事会决议应书面记载,董事签字并承担责任,违反规定致公司损失,参与决议董事负赔偿责任,表明异议并记载可免责[26] - 董事会应在会议结束后两个交易日内将决议报送深交所备案并公告[27] - 董事会决议涉及重大事项,需按规定分别披露决议公告和相关重大事项公告[29] - 董事会决议公告应包含会议通知、召开情况、董事出席情况、议案表决情况等内容[29] 决议执行与保密 - 董事会决议交由总经理组织实施,执行情况由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30][31] - 董事和与会人员不得泄露公司机密及董事会会议内容[30] 规则相关 - 规则未尽事宜按《公司法》等有关规定执行[33] - “以上”包括本数,“过”“超过”不含本数[33] - 规则作为《公司章程》附件,由董事会拟定、股东会批准[33]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3] - 规则自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施行[33]
新能泰山(000720)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